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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 | 《快递暂行条例》推动物流强国建设

2018-08-25 21:47:40

《快递暂行条例》的出台明确了快递领域政府与企业的责任,清晰地划定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完善了快递市场和快递管理的体制机制,提出了促进快递发展的各类重大举措。将为我国构建连接全球的快递网络、构建全球物流运营和供应链服务体系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撑。


官方 | 《快递暂行条例》推动物流强国建设(图1)


今年《快递暂行条例》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正式出台,从制度层面奠定了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实质性地推动快递业由大变强,进而推动物流强国建设。


《快递暂行条例》由8章48条组成,始终围绕促进发展、保障安全、保护权益、加强监管的立法原则谋篇布局。


一、完善体制机制保障


目前,我国物流市场体制和管理体制还不太完善,存在很多问题,如市场分割、诚信缺失、恶性竞争等,众多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难以形成发展合力,资源整合与一体化运作面临体制性障碍,地方物流管理体制差别较大等。为改变这种状况,《条例》制定了很多有力的措施,能够解决很多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完善快递的市场和管理体制,有利于推动形成以快递业为先导的“大物流”管理体制。


官方 | 《快递暂行条例》推动物流强国建设(图2)

一是完善制度供给


条例的总则部分确立了整部法规的原则和基调,体现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同时,对于日后条例的执行、条例的解释以及依据条例制定下位法都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是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条例》从制度供给方面明确了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的权力和担负的责任。快递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快递从业人员是行业发展的基础,这两者的利益只要不与法律相抵触,都应当给予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在促进行业发展方面应当树立宏观调控的高线以及监督管理的底线意识,坚持“放管服”改革。


三是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


《快递暂行条例》的第三章“经营主体”严格依据《邮政法》的相关规定,在第十七条明确邮政管理部门实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权力,其中包括依法核定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正在修订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作为条例实施重要的配套规章,是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改革成效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四是规范快递服务交易流程


《条例》第四章“快递服务”,围绕着快递服务的需求方(即用户)和快递服务的供给方(即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之间的交易过程、交易行为予以规范。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坚持底线思维、底线监管,以最小干预为原则,设置了达成交易、完成快递服务的法律标准,也可以说是最低标准。


五是完善快递安全管理制度


快递业涉及到的安全问题范围广,影响深,情况也比较复杂。《条例》第五章“快递安全”聚焦在快递寄递渠道安全、快件寄递安全、用户信息安全以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生产安全等主要方面。在快件从收寄到派送的全部流程各个环节,完善相关的安全责任及事故处理规定。


六是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


条例对《邮政法》进行了衔接。邮政管理部门除了实施《邮政法》规定的行政检查职权以外,随着“互联网+快递”的发展、快递业务数字化管理的演变,邮政管理部门在实施现场检查时有权查阅快递企业在管理快递业务方面的电子数据。


七是规定行政责任范畴


根据条例的规定,需要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责任的违法事项,包括快递市场准入相关事项、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事项、保障快件安全事项等。除此之外,条例在第一章至第六章的规定中对行政机关、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及用户等法律主体还设定了职责或者是义务,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这些职责、义务的行为,也应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官方 | 《快递暂行条例》推动物流强国建设(图3)


二、推动构建国家物流系统


国家物流系统是涵盖交通运输、邮政、快递、配送、仓储、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信息等在内的综合物流系统。《条例》对快递参与国家物流系统的构建进行了有效安排。


一方面,推动快递领域实现跨行业、多层次和全方位的联接与协同。鼓励快递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协同发展,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引导和推动快递业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的标准对接。


另一方面,推动在快递活动、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组织管理和技术装备等方面实现联通、协同。


官方 | 《快递暂行条例》推动物流强国建设(图4)


1. 禁止地方政府限制竞争和地区封锁,要求各政府部门相互配合、加强规划协调,防范资源分割;
2. 改善快递加盟管理,要求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防范主体分散;
3. 鼓励业内业外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设施和网络资源,鼓励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4. 加强快递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快递业信用记录、信息公开、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联合惩戒措施,防范主体诚信缺失。


三、推动快递连接全球


当今的世界已经进入到全球连接的时代,打造连接世界的全球物流体系是全球化的要求。《条例》为我国建设连接全球的物流体系,专门作了安排:明确鼓励企业开展进出境快递业务,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处理中心,支持在境外开办快递服务机构、设置快件处理场所。这为我国构建连接全球的快递网络、构建全球物流运营和供应链服务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支撑。


此外,《条例》包含了大量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支持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保障快件大型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用地,支持在大型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建立涵盖供应链两端的绿色发展机制,鼓励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增加对信息安全的技术要求;加强服务质量管控,建立用户选择求偿机制,树立服务质量竞争的制度导向;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服务规范、作业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保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更为重要的是,《条例》完善了快递服务规则体系,为快递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体看,《条例》明确了快递领域政府与企业的责任,清晰地划定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完善了快递市场和快递管理的体制机制,提出了促进快递发展的各类重大举措,诸多制度均非常值得期待。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条例》的落地尚需相关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配合,有待业界的认真学习领会与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