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整合 ▏广东省港口资源整合走出第一步
广州港以控股的形式收购中山港航资源,迈出广东省港口资源整合第一步,正式落子。12月11日,广州和中山两市在广州签署包括广州港股份出资约5亿元收购中山港航集团的52.51%股份在内的系列战略协议。
12月11日上午,广州市、中山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战略合作。两市跨区域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合作、广州南沙新区与中山翠亨新区战略合作、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市中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作等框架协议一并签署。广州市市长温国辉和中山市市长危伟汉出席活动。
根据广州市政府、中山市政府11日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两市在重大规划衔接、基础设施对接、港口航运合作、生态环境联治、公共服务共享等领域深化交流与合作,谋划并落实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广州中山跨区域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启动两市轨道交通衔接规划研究,并明确广州地铁18号线、广中珠澳高铁等项目在内的两市跨域轨道交通工作目标、合作内容和工作推进机制。
两市战略合作协议提出推动广州港与中山港港口合作发展、合作建设南沙港区四期码头工程等港口航运合作。据介绍,广州、佛山和中山三市将合力把南沙港区建设成为三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联通世界的门户,使大湾区具备多式联运的物流优势,进一步巩固其“一带一路”桥头堡的地位。
据广州港集团消息,广州港股份在本次资本收购行动中,与中山市中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合同》,收购其所持有的中山港航集团 52.51%股份,合同转让价为5.038亿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广州港股份公司持有中山港航集团52.51%股权,中山港航集团将成为广州港股份控股子公司。
中山港航集团的前身为中山市石岐港务局、中山市航运总公司,始创于1953年3月18日。目前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东共两家企业,其中中航投资出资6251万元,股比62.51%;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749万元,股比37.49%。在股份转让后,广州港股份将成为控股股东,持股52.51%,第二大股东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不变,仍为37.49%;原控股股东中航投资股份下降至10%。11月13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公告,拟出资逾5亿元收购中山港航集团的52.51%股份。在会议上,广州港和中山港航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