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华纤维织物作出反规避终裁
2019年5月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15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土耳其语:sentetik veya sunidevamsızliflerden dokunmuş mensucat)和合成长纤维织物(土耳其语:sentetik filamentipliklerinden dokunmuş mensucat)作出反规避终裁,认定中国涉案产品转口希腊以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故决定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扩大至原产于或进口自希腊的纤维织物,对希腊税号为54.07的合成长纤维织物以到岸价(CIF)征收70.44%(重量大于110克/平米)和21.13%(重量小于等于110克/平米)反倾销税,对希腊税号为55.13、55.14、55.15和55.16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以到岸价征收44%反倾销税。本案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2000年9月30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5.13、55.14、55.15和55.16。2001年2月15日,土耳其开始对中国大陆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18年12月31日,土耳其第三次延长对华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的反倾销税。2015年8月22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第2015/40号公告,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扩大至保加利亚和波兰涉案产品。
2000年11月1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韩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税号为54.07。2002年2月13日,土耳其开始对上述国家和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06年6月8日,土耳其经济部对原产于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2006年11月18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第2006/30号公告,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70.44%扩大至菲律宾涉案产品。2014年8月11日,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2015年1月21日,土耳其第二次延长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韩国、马来西亚和泰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参见土耳其经济部第2015/3号公告)。2015年8月22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第2015/41号公告,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1.13%和70.44%扩大至保加利亚涉案产品。2018年9月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8/3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和合成长纤维织物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