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危险品监管政策尚未完善,恰恰是在货主和货代沟通的这个最初环节上,因为缺少制约机制来规范控制货代、货主的行为。如果货代在这个环节上承担了高风险,必然慎重接货。如果在第一环节就出了问题,那么在货代和承运人沟通的这个环节就更是防不胜防了。
近日,太平船务深圳分公司发布了一则关于出口黑名单通知。在公司已执行瞒报危险品违约金每自然箱USD10000的规定下,仍发现一宗出口疑似危险品案件。并把涉事的外贸公司以及相关货代列入出口黑名单。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
我司已执行瞒报危险品违约金每自然箱USD1000的规定,但我司近日仍发现一宗出口疑似危险品案件。为了保证船舶、船员、相关码头、货物等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司在此呼吁所有出口客户、订舱公司、合作单位如实申报货名,严格按照危险品申报要求操作!
以下公司因涉及出口疑似危险品,现被我司列入出口黑名单,请各订舱代理严查货源,禁收以下公司的订舱单:
提单发货人:SHENZHEN DABAISHUN IMPORT&EXPORT TRADE CO., LTD(中音译名:深圳市大百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相关货代:东泰顺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英音译名:DONG TAI SHUN INTERNATIONAL FORWARDING COMPANY LTD)
据了解,瞒报危险品一般都是货主瞒报的比较多。危险品运费比普通货物运费高20-30%左右,货主为了逃避高运费,不如实告知货代。货代一般层层委托代理,加之竞争激烈,一般不去审核货物是否是危险品。
承运人同样面临同行竞争压力,只要是订单下了,货主出示了“非危保函”,承运人就敢放心大胆地承接了。
对于承运人海事处有详细的资料库,可以掌握很多信息,而对于货代,海事机构却拿不到他们的相关信息,因此也缺少了对货代相应的监督环节。
常见的危险品有以下的八大类
爆炸品
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爆炸,如高氯酸、二亚硝基苯、四唑并-1-乙酸。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易燃液体
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乙醛、丙酮、苯、甲醇、苯甲醚等。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如红磷、硫磺、黄磷、三氯化钛、金属钠、氢化钾等。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如氯酸铵、高锰酸钾、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毒害品
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的物品。放射性物品能不断地、自发地放出肉眼看不见的α、β、γ等射线的物品。
腐蚀品
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物品造成损伤固体液体。如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硫氢化钙、二氯乙醛、苯酚钠等。
再次提醒广大外贸企业不要心存侥幸,为了些许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加强自律,杜绝瞒报错报漏报,以共同确保人安、船安、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