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华向心球轴承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2018年11月12日,阿根廷生产与就业部于官方公报发布2018年第107号决议,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向心球轴承(外径介于30mm和120mm之间,西语:rodamientos debolas radiale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和情势变迁复审肯定性终裁,对涉案产品设定最低FOB限价,征收其实际进口价与最低限价的差价作为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税号为:8482.10.10。本决议自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各型号最低限价如下:
各型号部件 | 最低FOB限价(美元/千克) |
15.62 | |
6202系列 0.040千克~0.060(含)千克/件 | 15.62 |
6004-6005-6203系列 0.060千克~0.100(含)千克/件 | 13.10 |
9.59 | |
6008-6206-6305系列 0. 0.150千克~0.250千克(含)/件 | 7.95 |
6207-6208-6306-6307-6308系列 >0.250千克/件 | 6.45 |
2001年5月30日,应当地生产商SKF ARGENTINA SOCIEDADANONIMA提交的申请,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向心球轴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2年12月3日,阿根廷对华向心球轴承作出反倾销终裁并开始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2年。2004年11月29日,阿根廷对华向心球轴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06年5月30日,阿根廷第一次延长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2011年5月30日,阿根廷对华向心球轴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2年11月30日,阿根廷第二次延长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为5年。2017年11月30日,应当地企业 SKFARGENTINA S.A.申请,阿根廷生产部对涉案产品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