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商务局:5月10日起暂停1039市场采购出口口罩等防疫物资
5月9日,义乌市商务局发布通告,自2020年5月10日零时起,暂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相关出口企业需予以特别关注。
一、从2020年5月10日零时起,暂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 二、从2020年5月1日起,对伪报、瞒报出口上述物资的,一经查获(以海关查获日期为准),从严处罚: 1.对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行业信用直接扣至0分,撤销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扣除当季度50%出口奖励。 2.对市场采购贸易组货人,行业信用直接扣至0分,撤销市场采购组货人注册,禁止企业法定代表人一年内再次注册组货人。 3.对一般贸易出口企业,行业信用直接扣至0分,2020年一般贸易出口奖励扣除50%。 此前有关管理措施与本次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义乌市商务局 2020年5月9日 答:从5月10日起,全国范围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简称5+1类防疫物资)。并不是所有防疫物资都不能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可以在义乌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俗称的“征3%退3%”一般贸易也可以)。 义乌市生产企业向市商务局出口科申请,提供国外认证或注册等资料电子版,商务局按要求收集资料后每周(目前为每周二中午)上报上级商务部门。白名单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www.cccmhpie.org.cn动态更新。 义乌市商务局出口科咨询电话:0579-89926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