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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伊朗经商参处:贸易纠纷风险提示

2018-11-06 17:15:24

文章来源:驻伊朗经商参处

近期企业向我处反映贸易纠纷案件明显增多,现摘录有关案例如下:
  1、某企业向伊朗客户出口五批次货物,约定由客户支付20%预付款,剩余80%装运后见提单付款。前三批货物付款正常;第四、五批货到港后客户不付余款,我企业轻信客户承诺,把提单给了客户,客户提货后未支付余款。教训:未严格执行约定的付款方式;轻信口头承诺。
  2、某企业与伊朗客户第一次开展贸易时顺利收款;第二次贸易时,伊朗客户支付了15%预付款,货物到港后,客户不支付85%尾款,导致货物在港口滞留4个月;考虑退货手续繁杂且需要客户同意签字、退货成本高,该企业把提单给了客户,但至今仍未收到尾款。教训:缺少对客户资信的调查;未及时办理货物退运手续。
  3、某物流公司与伊朗物流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有关条款约定:中方有权扣最后一票货物且要求伊方公司支付所有费用。目前中方将所有货物提单寄给伊方公司,伊方企业未支付所欠款项。教训:对风险把控不严,措施落实不到位。
  4、某企业向伊朗客户出口设备,从2017年10月-2018年2月陆续出口设备货值约64.1万人民币,伊朗客户在2018年1月-2018年4月仅支付16.7万人民币。教训:未采取有保障的结算方式管控风险。
  5、某企业向伊朗客户进行赊销,1000多万美元货款逾期9个月,伊方以制裁、外汇申请困难为由进行推脱,不支付款项。教训:对客户缺少必要的资信调查;对赊销缺少必要的风险管控措施;对伊朗政治经济形势缺少必要的关注。
  2018年5月美国宣布退出伊核全面协议,并于8月初恢复对伊朗的第一批制裁措施。受内外因素影响,伊朗货币里亚尔兑美元汇率持续贬值,从今年初约42700:1贬值至9月13日的136000:1。同时,伊朗政府制定政策,对货物进口实行类别管控,对不同类别货物给予不同换汇政策、外汇差额附加费政策,直接影响有关商品进口。
  我处提醒企业吸取上述案例教训,对伊贸易务必订立规范的合同,选择有保障的结算方式,采取必要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及时认真研究与伊朗相关的国际形势、伊朗国内经济状况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