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8月1日)开始,包括ONE、马士基、高丽海运在内的多家船公司,针对瞒报、谎报、误报危险品的处罚规定生效,如违反规定,最高可罚款30000美元/箱,约合20万元人民币。
ONE的通知称,自2019年8月1日起,由船公司检查发现危险品瞒报、漏报或错报品名而需强制更改品名的,将最高罚款30000美元/箱,约合20万元人民币。
马士基也发布了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运费起算日)起,大中华地区出口至全球的货物,如发生危险品货物错报、瞒报及漏报,相关客户必须支付违约金15000美元/自然箱,约合10万元人民币。同时,还将就因错报、瞒报、漏报导致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向责任方进行索赔。韩国高丽海运(KMTC)宣布,自2019年8月1日起,针对中国出口的所有货物,收取危险品未/误申报费15000美元/箱,约合10万元人民币。此外,之前多家船公司也宣布,通过收取违约金、抽查等方式,预防危险品瞒报、漏报。地中海航运已自2019年5月1日起,对从中国(包括香港和台湾)出口的所有货物,调整危险品误申报费至15000美元/箱。
中远海运集运对危险品瞒报,隐瞒、错误申报货物的危险性质的客户,收取违约金每自然箱10000美元;对私自对集装箱进行结构改动的客户,收取违约金每自然箱2000美元。
韩国长锦商船也宣布,对危险品瞒报、谎报、误报收取违约金10000美元/箱。
东方海外近期发布通知称,将通过对危险品和潜在危险品在装载之前实施选择性或随机抽查,以加强危险品装载的检查力度。
美森轮船则在关于危险品货物管理的通知中表示,除了对于危险品货物的瞒报、错报保留追究发货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对美森轮船签发提单的发货人采取限制/停止接受订舱的措施,同时对签发提单发货人,处以最低每自然箱10000美元的违约金。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美森轮船近期的抽查情况看,仍有部分企业不配合检查,或仍接收未经审核的危险货物。为此,美森轮船已公布三家不配合检查的公司,并对其做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