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2月5日起严打囤积口罩,最高可判处2年有期徒刑
2020-02-06 17:31:57
韩国企划财政部4日表示,政府将从2月5日起至4月30日实施“关于禁止卫生口罩和消毒液囤积居奇行为的通告”,有违反行为者将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举旨在打击在防疫期间囤积防护用品谋取暴利的行为。根据通告,以调查日为准,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口罩和消毒液库存超出其上年月均销量150%且持续保有5天以上时将被视为囤积行为。发现囤积行为者可向食品药品安全处和各市、道政府举报中心等主管部门举报。
韩国政府从上月底携手食药处、公平交易委员会、国税厅等有关部门组建30个专项组,派出120人开展打击囤积专项行动。此次将携手警察厅和海关将投入人员扩增至180人,严厉打击囤积口罩和消毒液的行为。
韩国企划财政部表示,政府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囤积居奇、哄抬市价等违规行为予以严惩。
如果归类H.S.编码63079000的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装饰类棉布口罩防不了病毒,来了你也卖不掉)都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原《分类目录》产品编码为6864),需要在药监局注册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才能进口、销售!
一般贸易的非医疗用途口罩,主要是需要提单,合同,箱单,发票,以及进口权 ,以及情况说明。
来源: 海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