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关于开展2019年法定检验以外
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黄埔海关决定于即日起组织各隶属海关对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抽查商品的范围如下:
一、进口商品:文具用品、太阳伞、婴童纺织用品(手套、袜子、布鞋、围巾、围兜、围嘴、隔尿垫、床上用品等)、童装、太阳镜、净水设备配件(滤芯)。
二、出口商品:节日灯串、电动剃须刀、器具开关、电烤锅(电烤炉、空气炸锅等)、LED照明光源、仿真饰品、儿童滑板车、电动童车、毛绒玩具。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执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