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华扬声器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19-12-03 16:30:23
2019年11月29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19年第1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扬声器(葡语:alto-falante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从价征收到岸价(CIF)78.3%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此次涉及产品为重量≥18克,用于汽车仪表板的扬声器(不包括蜂鸣器型扬声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518.21.00、8518.22.00和8518.29.90。
2006年9月15日,巴西对中国的扬声器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7年6月27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对涉案产品征收2.75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6个月。2007年12月13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2.3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12年12月12日,巴西对中国的扬声器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3年11月28日,巴西对该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2.3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18年11月29日,巴西对中国的扬声器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来源: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