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邮寄新规出台!快递企业:已经下发通知,禁止邮寄电子烟
11月2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通告,对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其中规定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烟弹不得超过90个。对于电子烟市场,这一举措无疑更有利于打击非法交易,维护市场良性发展。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事实上,我国对于烟草邮寄早有严格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也就是日常卷烟的两条(400支)。无论是香烟还是雪茄,在国内,每件快递最多只能寄2条。如果是邮寄烟叶、烟丝两件一起快递不能超过十斤。而之所有这样的规定,则是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不允许卷烟异地售卖。每个地方的卷烟价格是根据供求关系设定,异地携带过多的卷烟,会影响当地的卷烟价格和市场稳定。
而电子邮寄新规出台后,电子烟快递无疑将受到严格限制。近日,记者走访了济南多家快递企业,相关公司纷纷响应,陆续下发相关通知并遵照执行相关文件。济南一处菜鸟驿站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在23号就接到通知了,公司下的规定,禁止寄递电子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具体通告如下:
烟具不得超过6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不得超过90个,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不得超过90个,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不得超过180ml。
同时,国家烟草专卖局还发布了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新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寄递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具体通告如下:
一、寄递电子烟产品每件限量为: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
二、寄递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每件限量为12ml。
三、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准多件寄递。
四、对因技术审评、质量监督检验和鉴别检测等特殊情形需超量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属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交易主体之间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跨境限量寄递参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