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在龙岗区部分道路限制货车行驶的通告
2022-11-03 18:31:05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现在我市龙岗区对货车实行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横盐公路(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西坑工业路)。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一)区域。
平湖中心区(平龙路-凤凰大道-高原路-隔圳西路-平湖大街合围区域,不含合围道路)。
(二)路段。
仙龙路、仙城路、富城路、跨布沙路南岭桥。
三、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天鹅路、雅南路。
四、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五、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