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除了新冠肺炎疫情袭击下各国采取的应急措施,我国外贸出口企业还需注意部分国家和地区出台的其他外贸新规,下面就来看看最新一波海外新规。
据《商业日报》2月20日报道,东共体决定将关税上限提高至32%。目前该区域的三档统一对外关税最高值为25%,私营部门一直抱怨该关税水平使得外部廉价商品大量进入本区域。东共体当前对原材料、生产资料和制成品的进口关税分别为0%、10%和25%,并设有敏感商品清单,可以自产的商品,如玉米、大米和纺织品等都属于敏感商品,关税税率为35-100%。
本次的新协议意味着东共体将对所有制成品征收32%的关税。私营部门还在推动对低价、倾销、补贴的商品加征额外关税。
东共体是东非共同体(East African Community,EAC)的简称,是由肯尼亚、乌干达、坦桑尼亚、布隆迪、卢旺达和南苏丹六个东非国家组成的区域性国际组织。该组织于1967年首次成立,1977年解散;其后在2000年由肯尼亚、乌干达和坦桑尼亚在阿鲁沙重新组织成立。2004年,三国签订条约,成立关税同盟,于2005年1月生效。2016年4月15日,南苏丹正式加入东非共同体,成为该组织第六个成员国。目前索马里和刚果(金)也已提交了加入申请。
东共体的宗旨是加强成员国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科技、外交等领域的合作,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共同发展基础设施,实现成员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关税同盟、共同市场、货币联盟,并最终实现政治联盟。
印度标准局将于3月14日针对可充电电池及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电池实施新标准,此类产品将列入强制检验登记清单(Compulsory Registration Scheme)。
新标准共有两项:
1.镍电池IS 16046(Part1)将采用2018/IEC 62133-1:2017标准
2.锂、镍电池IS16046(Part 2)将采用2018/IEC 62133-2:2017标准
现有两项标准IS 16046:2015/IEC 62133:2012已于2020年2月14日停止接受申请。有关符合现有标准进口产品须以新标准重新申请检验,否则将禁止进口,在印度制造电池也比照办理;于2020年3月14日前进口或境内库存允许继续销售。
印度是世界上最大的新兴电池市场之一,但缺乏制造设施意味着2019年印度不得不进口价值12亿美元的锂离子电池。
2016年,印度进口了1.75亿块锂电池,次年购买了3.13亿块,2018年增至7.12亿块。去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印度进口了7.13亿块锂离子电池。数据显示,这一产品的进口在三年内翻了一倍多,其中大多数进口自中国、日本和韩国。
巴林港务局最新公告,要求所有进口巴林的货物都必须提供货物海关编码(HS CODE)。具体要求包括:对于所有进口巴林的商品,货物载货清单必须强制性提供海关编码(HS CODE),从2020年4月1日起生效 (巴林港口卸货),港口当局将对违规行为处以罚款和修改费。
据巴基斯坦最新港口要求,NTN号码必须提供并显示在提单上。在递交SI时,应提供收货人NTN号码并显示于收货人栏处最后一行;如收货人为银行或to order时,需提供并显示最终收货人即第一通知人的NTN号码在提单上。针对SOC箱,请在品名栏处显示箱属NTN号码。
据南非每日商报网近日报道,南非财政部宣布简化跨境贸易和金融流动的审批程序。报告中称,在未来12个月内,南非将建立一个新的资本流动管理系统,除基于风险的资本流动指标清单外,所有外汇交易都将被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