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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开始 严抓各类违法行为

2019-12-04 10:45:59

从历史事故数据分析,年末是涉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的高发期 ,为此,深圳交警在岁末年初之际,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分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开展精准打击,重点加强骑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冲禁令、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驾驶超标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1.重点整治4类违法

  (1)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罚款300元。

  (2)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罚款300元。

  (3)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罚款500元。

  (4)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其他重点违法整治条款

  (1)饮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罚款500元。

  (2)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禁令,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3)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载物,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4)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扣车并处1000元罚款。

  3.分阶段开展最严整治行动

  12月1日起,深圳交警分三个阶段开展电动自行车最严统一整治行动。

  第一阶段12月1日至12月8日

  严管特殊行业违法,加强对居民普法宣传。加强全市快递、外卖等民生行业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并针对辖区居民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新条例》宣传普及;

  第二阶段12月9日至12月15日

  以宝安为突破口,开展大规模整治行动。在宝安区针对驾驶摩电冲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冲禁令、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驾驶超标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开展精准打击,并通过异地用警组织500名警力加强宝安区的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12月16日起

  全市开展整治,营造严管氛围。在全市范围针对驾驶摩电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冲禁令、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驾驶超标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开展精准打击。

  严格落实“四个一律”

  (1)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2)对利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3)对无证驾驶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4)对暴力抗法行为,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