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正式生效。目前,中巴两国已完成相关国内程序,《议定书》降税安排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议定书》规定,降税安排实施后,中巴两国间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的税目数比例将从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此外,双方还将对占各自税目数比例5%的其他产品实施20%幅度的部分降税。
双方降至零关税产品清单、优惠关税产品减让清单请见:
http://fta.mofcom.gov.cn/pakistan/pakistan_special.shtml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降至零关税产品清单下载地址或扫码下载:
http://fta.mofcom.gov.cn/pakistan_phase2/pakistan_phase2_special.shtml